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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食〔2010〕29号)
  文章来源:南京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1-03-01  点击数:156     

  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企业(者):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申报的通知》,我局近日组织对我市保健食品生产情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我市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企业(者)

  二、调查内容

  1、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基本情况,包括持有者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保健功能等。

  2、2008年以来的生产情况,包括生产的品种、批号,有委托生产的,还应申报委托生产加工的情况。

  三、有关要求

  请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企业(者)用A4纸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申报表》(附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后连同电子版本(EXCEL格式)于2010年4月8日下午16时前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杨敏,84639040,邮箱:anjian@njfda.gov.cn

  江君,84639102,邮箱:njfood@163.com

    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申报表.xls
   填表说明.doc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