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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许[2011]82号)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1-06-04  点击数:297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确保产品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第16号公告,决定暂停生产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生产协和牌灵芝孢子粉片(国食健字G20070306)和美中清素牌多种氨基酸片(国食健字G20100217),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上述两个产品立即下架。
 
  二、凡配方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立即暂停生产,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产品立即召回,并即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云峰
 
  电 话:0108833087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