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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10年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庐食药监办〔2010〕10号)
  文章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2-04-11  点击数:292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安委〔2010〕3号)和省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餐饮服务、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食监[2010]3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通过整顿,使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行业得到健康发展,系统、有序地解决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实现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顿,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强化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对持证餐饮单位年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强化对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餐饮单位索证索票制度,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持证率达100%,对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严格保健食品监管,集中整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保健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主要是检查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大对熟食卤味、凉拌菜、盒饭、水发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检力度,建立监管记录。针对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对威胁餐饮安全的及时依法查处。同时,在日常监管中摸清情况,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二)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审查资料,认真察看现场,谁签字谁负责,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

  (三)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及时申请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案件。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专项整治。第一季度重点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消费旺季以及年夜饭食品安全,实行餐饮单位年夜饭备案制度,重点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加工过程等;严厉打击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工业用盐等行为。第二季度重点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大、中、小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整治,严格规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重点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消毒、索证索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的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第三季度重点开展农家乐、旅游景点和城乡结合部等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的宾馆、饭店、农家乐等的整治,严格检查餐饮服务加工场所、用具等卫生状况,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加强宾馆、饭店、餐饮店内部等节令食品的监督检查。第四季度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各类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无证无照餐饮食品服务经营行为。

  (五)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包装材料的日常监管,完成对有证餐饮服务企业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六)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七)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加大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快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八)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监督保障工作,认真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预案,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制度,落实责任措施,加强检查和巡查,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九)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索证索票、台帐建立、保洁消毒、食品安全承诺等制度,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示范店,促进餐饮服务规范化。

  (十)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在加强监管执法人员自身学习的同时,分期分批对餐饮服务人员、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此次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此次整顿的具体实施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按照要求稳步推进,切实履行职责。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要加强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监管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业务学习,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周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和预警信息,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四)加强督察考核,推进工作落实。局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将根据整顿的目标任务,每月组织督查,实行跟踪问效,确保整顿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