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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假冒保健食品标示的无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告(穗食药监健〔2014〕451号)
  文章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4-07-16  点击数:491     

  为规范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大对无证生产及经销假劣保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将在2014年上半年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产品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标示为保健食品,且标示企业地址在我市辖区内,经核实并未取得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名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由于上述企业目前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合法资质,因此,标示为上述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均涉嫌违法。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辨识,发现上述涉嫌违法产品的,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提供线索。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众食用保健食品安全。

  特此通告。

  附件: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名单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企业名单

  1、广州鼎达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广州市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广州乐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广州市曲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广州花秀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广州市雅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广州艾彼莉商贸有限公司;

  8、广州达尔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广州恒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广州伊美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广州名秀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广州市靓丽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3、广州市生命源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14、广州康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广州健达技术有限公司;

  16、广州市汇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7、广州市美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广州金世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9、广州丽之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20、广州美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1、广州千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广州市诺美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