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食品伙伴网首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资讯
法规
首页
资讯
数据库
标准
法规
论坛
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海南
法规
法规动态
国家法律
食品法规
地方法规
进出境法规
国际法规
行政许可
其它相关法规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海南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保健食品经营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5-07-01 点击数:146
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保健食品经营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保化〔2015〕8号)的要求,我局自2015年7月1日起,至新《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相关法规实施前,停止保健食品经营资格审查工作,原已发放的《保健食品经营资格审查意见通知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已经到期的有效期自动延续。
特此通知。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9日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微信
下一篇: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4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上一篇:
关于印发2015年度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宁食药监保化〔2015〕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