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美特咨询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 广西
法规
法规动态
国家法律
食品法规
地方法规
进出境法规
国际法规
行政许可
其它相关法规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广西
关于印发《2016年钦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04-06  点击数:133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港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业务科室:
 
  现将《2016年钦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5日
 
  2016年钦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适应监管职责新模式需要,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许可新要求,继续深化技术监督,打造可靠技术支撑,强化流通经营整治工作,有效推进诚信体系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提升监管部门社会治理水平,贯彻落实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要点,并明确2016年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十一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新形势下工作制度建设工作。积极贯彻自治区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即将颁布等新法律法规,健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现场检查规范,建立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技术审评管理办法、生产企业质量检验管理规范和生产企业检验人员上岗管理办法等制度。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有效做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做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换发证工作。按照自治区局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化妆品生产企业统一换发生产许可证工作,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换发生产许可证相关准备工作。加大保健食品经营换证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我市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继续深化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整治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生产企业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通过生产许可换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现场检查等工作,规范生产企业生产行为,提升我市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流通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工作,继续加大对高风险类别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灵芝类保健食品“蓝健”行动,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行为。开展进口类化妆品专项治理行动,打击非法经营进口化妆品和“三无”违法行为,有效治理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四是深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巩固去年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成果,科学运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平台,稳抓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建立我市自治区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试点建设工作,使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继续加大非法添加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强化问题产品靶向性,加大县级以下化妆品监督抽检深度。深化监检结合机制,采用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
 
  六是继续强化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食品药品检验系统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常规检验项目,为开展技术监督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保障。配合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改革,以及化妆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
 
  七是继续推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和诚信意识,继续开展年度生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巩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工作和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机制,进一步扩大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范围。切实规范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加强企业原料监督管理,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八是加快推动化妆品快检工作建设。提升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效能,推动化妆品快速检验工作机制建设,积极筹划化妆品快检设备招标采购,构建我市化妆品日常监管快检工作体系。
 
  九是加大社会宣传和社会共治工作力度。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深化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公众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消费安全意识。力争推动创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示范县(区)。结合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树立经营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区域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健康发展,促进全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监管上升新的阶段。
 
  十是继续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及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和检验技术能力建设,继续抓好监管队伍和检验人员培训工作,着力提升监管和检验能力水平。切实加强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工作,深化生产企业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意识,提升企业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强化自检能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十一是逐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利用保健食品化妆品换发生产许可证以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化、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制度改革的机会,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电子档案,创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企业诚信建设等监管信息平台和动态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