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中心),稽查局,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为规范我区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明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职责、程序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流程》并经自治区局 2017年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