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食品伙伴网首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资讯
法规
首页
资讯
数据库
标准
法规
论坛
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青海
法规
法规动态
国家法律
食品法规
地方法规
进出境法规
国际法规
行政许可
其它相关法规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青海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青食药监保〔2017〕147号)
文章来源: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7-08-28 点击数:51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和总局制定的《
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请按《青海省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执行。
附件:
《青海省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微信
下一篇:
市食品安全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南昌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洪食安办健食〔2017〕1号)
上一篇: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保〔201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