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适应我国标准化体系的改革需要,积极落实新标准化法,要求根据《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秘书处研究决定,现开始征集《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直接离子化小型质谱法》团体标准制订项目计划,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围绕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直接离子化小型质谱法领域的需要,促进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直接离子化小型质谱法行业技术规范高质量健康发展,重点申报行业急需标准,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空白,满足市场对标准的要求。
二、申报原则
(一)合法协调
申报的团体标准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团体标准内容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
(二)规范引领
申报单位应对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直接离子化小型质谱法领域有深入的研究与了解,申报的团体标准项目水平应处于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直接离子化小型质谱法领域领先水平,能有效规范、引领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直接离子化小型质谱法行业发展,促进服务管理水平提升。
(三)市场导向
以市场需求和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直接离子化小型质谱法行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申报团体标准,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工作,着力推进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直接离子化小型质谱法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三、申报要求
(一)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围绕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直接离子化小型质谱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三)应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应负责落实制订标准的相关经费。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并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建新 /13326997196 ;文子瑞/17608991213
邮箱:sztic2019@163.com;
电话:0755-88602103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前进2路航城工业区16号华丰(SOHO)创意世界C座402
附件: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深圳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