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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2年第2期)
  文章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1-20  点击数:22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和水产制品11大类食品共267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食用农产品和饮料2大类食品共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和微生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11大类食品共267批次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00批次,合格95批次,不合格5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9批次,合格29批次;速冻食品25批次,合格2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4批次,合格24批次;饮料21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3批次,合格13批次;保健食品12批次,合格12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合格1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豆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水产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南昌市青云谱区吴春香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城南综合市场张爱英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宜春市袁州区城西赣西启明海鲜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九江市浔阳区创之新蔬菜行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由鹰潭市余江区果喜桥头菜市场金今香蔬菜摊销售的小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由赣州市南康区鑫宝农场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益秀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