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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文章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4-15  点击数:1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67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639批次,不合格34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7批次
 
  (一)厦门市同安区蒋元锱餐饮店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古田县禧来佳面包屋第三分店的老式蛋糕(加工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厦门元青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椭圆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厦门元青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大圆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福州市马尾区榕港海鲜酒楼的消毒餐具套装(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丰泽区陈孔荣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丰泽区陈孔荣餐饮店的圆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泉州市丰泽区大发东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泉州市丰泽区大发东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咖喱鱼丸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新罗区福禄寿禧餐厅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三明市梅列区鑫城鱼头馆的消毒餐具套装(杯、碗、碟、勺、味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二)晋江市匠艺餐饮有限公司的大刺身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十三)晋江市匠艺餐饮有限公司的蘸料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十四)莆田市涵江区蛙太大餐厅的圆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五)丰泽区虎背餐厅的绿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六)平潭新红星海鲜餐厅的白色椭圆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七)平潭新红星海鲜餐厅的白色长方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大田县屏山乡云雾生态茶叶专业合作社2021年4月12日生产的红茶2号,草甘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大田县屏山乡云雾生态茶叶专业合作社东兜分社,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3批次
 
  (一)福清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冻带骨羊肉(羊腿)(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23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古田名城超市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倍硫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漳州市荣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象蚌(小)(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漳州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万达嘉华酒店销售的小象拔蚌(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政和县海御海鲜店销售的红鲟(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顺昌县黄建珍水产品店销售的大花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湖里双浦西里店销售的肉蟹(母)(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漳浦县前亭新海悦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德化县百姓超市宝美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南安市溪美渔岛海鲜超市销售的大角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一)晋江市青阳阿明蔬菜摊销售的鲜活虾茹(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宝信广场分公司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氧乐果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金山路分店销售的包装油麦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阿维菌素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舟山市启航水产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12日生产的深海鳕鱼派,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五、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江西广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3日生产的益生元钙铁锌有机米粉,蛋白质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大田县柳碧云奶粉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保健食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杭州金芝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7月18日生产的伊养孕妇维她片,维生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台江区一心堂大药房,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