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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出击!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文章来源:河南市场监管微信号   时间:2022-08-04  点击数:16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涉及食品的有:
 
  案例五: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洛阳永生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2年5月16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洛阳永生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面粉的同等价款33865.79元,并处罚款792332.39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29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将生产的三批次面粉共516袋10.54吨生产日期标识虚假标注为2021年9月30日和2021年10月1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抽样检验,该公司生产经营的两批次特精粉的外包装标签和合格证均未标示食品添加剂,但实际添加有复配小麦粉酶制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在生产制作食品时虚构一个延后的日期进行标注,使得食品到达销售环节时以虚假的所谓“最新日期”面对消费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是在生产环节弄虚作假,严重违背了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中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要求。弄虚作假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案例六: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郑州龙德泉饮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2022年6月13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郑州龙德泉饮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460元和罚款178515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14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转办线索,依法对郑州龙德泉饮品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现场发现,当事人不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天然苏打富锶矿泉水32桶,富锶和偏硅酸复合型天然矿泉水4722桶,货值金额11901元,销售富锶和偏硅酸复合型天然矿泉水4584桶,违法所得11460元。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受到污染或者贮存不当,极易腐败变质,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监管部门必须对生产条件是否达标、生产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案例七:开封市祥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南康都汇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2年5月30日,开封市祥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河南康都汇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2日,开封市祥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显示,河南康都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mini植物肽压片糖果”(生产日期:20201014)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胭脂红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公司生产该批次产品时,配料人员计量称重用错计量单位,导致部分产品色素超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开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胭脂红”又名酸性大红3R,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食物中添加 “胭脂红”正常食用对人体是无害的,但过量食用对人体是有害的,长期食用超标的“胭脂红”会对人体及肝肾功能会造成极大伤害。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八: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城区长凤文具店经营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案
 
  2022年6月21日,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依法对长凤文具店向未成年人进行“无底线营销”、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0日,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山城区长凤文具店存在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食品情况。经查,该店经营的品名为“挑逗(菠萝味糖果)”外包装上使用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小心脏咚咚的跳 哗啦就沦陷了 我是校花,快来挑逗我  前50秒酸爽激烈 坚持住 ”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有恶搞低俗、不良诱导内容的糖果,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督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不产、不进、不销“无底线”食品,从源头上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稿源:执法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