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8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2-59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致敏物质的标示事项:为了消费者的安全,在信息展示版面上标示致敏物质或可能混入的致敏物质标示。
2. 修改所在地标示:为方便消费者,可以标示可进行退货业务的退货业务所在地。
3. 修改益生菌产品的功能成分(菌数)标示方法:标示益生菌功能成分(或指标成分)的1次分量或1天摄取量时,数字和韩文应该并行标示或用韩文标示。例如,100,000,000(1亿) CFU/g 或 1亿 CFU/g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