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美特咨询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中国食品
新闻中心
中国食品
权威发布
国际食品
国际预警
食品科技
外讯导读
观点评论
产经企业
会展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食品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
  文章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10-26  点击数:18     
  今年以来,河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第六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六: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濮阳市恒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2年9月28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濮阳市恒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166元;罚款8.4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1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抽样检验报告,称濮阳市恒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用马铃薯淀粉(土豆淀粉)“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红薯粉条标签不符合规定。经查,当事人销售马铃薯淀粉(土豆淀粉)10箱,违法所得75元;销售“濮水”牌红薯粉条5箱,违法所得91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濮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对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整体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七: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三门峡市陕州区安纳溪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2022年6月14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三门峡市陕州区安纳溪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436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5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在对三门峡市陕州区安纳溪幼儿园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食堂有从业人员3人正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当事人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全校37名学生提供餐饮服务19天,收取餐费8436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正常教学秩序。幼儿园作为餐饮服务的主体,更需注重食品安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维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案例八:驻马店市平舆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侯某某购进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2月22日,驻马店市平舆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平舆县侯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2月22日,驻马店市平舆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对侯某某违法生产销售卤牛肉处进行检查,在其家和营业场所查获无中文标识生牛肉4112斤、生牛肚843.56斤、熟食牛肉67.1斤、熟食牛肚7.54斤,以及加工使用的亚硝酸钠55袋、色素1箱,当事人不能提供肉品检验检疫手续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查,侯某某非法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生产加工卤肉过程中非法使用亚硝酸钠,涉嫌构成犯罪。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驻马店市平舆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市场监管等部门早在2012年联合发布公告,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当事人非法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使用亚硝酸钠卤制牛肉产品,流入市场后对消费者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查处非法添加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窝点”“黑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