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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5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文章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11-11  点击数:25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大类食品7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 74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太原市小店区姜伟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油麦菜,其中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二、太原市小店区毛静蔬菜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尖草坪区房春敏水果店销售的韭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四、沁水县龙港镇诚信鱼店销售的鲤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五、汾阳市新贵超市销售的、标称阜阳市华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板鸭(黑鸭味),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六、永济市北城尚师肉店销售的猪后腿肉,其中氟苯尼考、土霉素、地塞米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永济田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销售、标称太原市清徐县二毛花生加工厂生产的芝麻花生仁,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九、侯马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四达酒类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黄酒,其中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