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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 第1期)2023年 第 7号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1-19  点击数:49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7类食品65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和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明园西路49号的沙依巴克区明园西路大家好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六工镇西五工村一组的新疆曹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曹记黑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乌鲁木齐县阿勒玛便民蔬菜商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调味时光便利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经营地址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七一路(宝农市场2-103号)的伊州区七一路老张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翰林华苑店销售的生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