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达州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油市中坝镇在他乡饺子馆加工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绵阳食明汇农业有限公司购进的小米辣,其中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油市中坝镇龙运米粉店加工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四川省天渠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达州市达川区欧玛特超市销售的天然钙盐,其中氯化钠(以干基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绵阳市涪城区文本云蔬菜批发门市部购进的二荆条辣椒,其中克百威、水胺硫磷同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德阳市罗江区综合市场7号摊位周明贵购进的豇豆,其中倍硫磷和噻虫胺同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江油市中坝街道美曾餐饮店加工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遂宁高新区杨姐蔬菜批发店购进的螺丝椒(辣椒),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船山区段四哥蔬菜经营部购进的小白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标称成都达恒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三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食用红苕淀粉,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内江市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蔬菜交易区陈强购进的茄子,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九九海鲜店购进的白鲢鱼,其中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标称江西益佰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牛区济世康保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国林牌酪蛋白磷酸肽钙咀嚼片,其中总砷(以As计)不符合该企业于2022年7月13日公开的企业标准Q/GYBN0011S-2022要求。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pdf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