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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1期)
  文章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8-25  点击数:26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豆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饼干、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食糖、方便食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共22大类食品共58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7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兽药残留和农药残留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吉阳亿润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中山金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如意腊肠(生产日期:2022-11-28,规格型号:250g/袋),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张发香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二)陵水椰林陵城菜仔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三)东方八所健善海润百货超市销售的绿橙,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四)儋州那大陈春爱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文昌蓬莱平姨蔬菜摊销售的菠菜,检验项目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儋州那大乐福生鲜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临高县调楼钟雪梅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海口秀英黄世书蔬菜摊位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临高和舍福安副食店销售的上海青,检验项目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乐东乐城余四妹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乐东县九所新区嘉林达农贸市场何秋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洋浦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甲胺磷、克百威、灭蝇胺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三亚凤凰红亚红超市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甲胺磷、克百威、灭蝇胺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