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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保健食品标签是否需要执行GB 7718要求
  文章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0-27  点击数:36     
  咨询内容:
 
  如题,保健食品的标签,除了要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卫法监发[1996]38号)的规定外,是否需要同时符合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规定“按国家相关规定需要特殊审批的食品,其标签标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健食品属于上述规定中需要特殊审批的食品,其标签应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等要求。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中与上述法规不冲突的有关要求可参照执行。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