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也越来越强,保健食品也逐步走进人们的生活。为了帮助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
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正规的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有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并有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是药品,严禁宣传对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发挥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
二、谨防夸大“神效”,科学理性挑选
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对人体具有危害性。由于药物服用有严格的剂量要求和禁忌说明,需要在医师的指导下合理服用,因此加入食品中容易导致滥用、误用,引发健康问题,轻则头痛腹泻,重则可能引发心律失常、肝功能损坏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在日常监管中,有关部门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并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微信小程序等非官方渠道进行隐蔽销售,并夸大宣传具有减肥、止疼等诸多不实功效,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购买时应详细核对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的产品名称、主要原料、保健功能、适宜人群、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不要轻信不法商家的宣传,理性选择保健食品。
三、正规渠道购买,远离“神医神药”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应选择正规商家,确认经营资质,购买时应索取留存相关票据。不要盲目听信街头保健食品销售人员的宣传,不要通过朋友圈、微信小程序等非正规经营渠道购买保健品,做到宣称“药到病除”不相信、“免费活动”不参与、“专家义诊”不轻信。根据自身需要科学理性购买保健食品,谨防陷入消费陷阱上当受骗。
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有质疑,或发现存在欺诈、虚假宣传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消费者如因食用保健食品患病的,请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