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具共109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085批次,不合格11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保健食品236批次,全部合格;婴幼儿配方食品135批次,全部合格;糕点44批次,全部合格;特殊膳食食品35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20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99批次,其中合格393批次,不合格6批次;豆制品115批次,其中合格114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46批次,其中合格45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3批次,其中合格32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18批次,其中合格16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高碑店集贸市场(鲍成全)经营的嫩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三家店宜伟鲜鱼店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正大优鲜(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土桥分公司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七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城右安门店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宇亚麦饭石矿泉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河中街店经营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隆嘉东苑商贸中心经营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震华凝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北京张德芳食品店经营的粉卷,山梨酸及其钾盐、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北京煌尚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水杯、小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pdf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