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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蓝蛋白”产品宣传未经证实的功效?罚!
  文章来源:临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时间:2024-03-08  点击数:1     
  案情简介
 
  “朋友向我推荐这家公司做的蓝色色素很漂亮,于是买来尝试一下,购买后发现其公司官网上的宣传是‘藻蓝蛋白E18是最全世界最通用的规格和型号’、‘最适合应用到食品饮料’、‘有抗氧化、促进血细胞再生、养护卵巢、促使人体内合成弹力蛋白等功效’,说的藻蓝蛋白无所不能,我觉得太不可信了。”周先生向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认为某生物公司对其宣传的产品存在虚假广告行为。
 
  处理过程与结果
 
  藻蓝蛋白是一种天然的食用色素,常用作食品着色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查后发现,该公司通过官网和淘宝、盖德化工网等网络平台对其藻蓝蛋白产品发布了宣传广告。宣传广告内容来源于某国外一篇论文,尚未经过研究证实,属于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普法教育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0000元。该公司立即删除了违法宣传广告,并主动联系了投诉人周先生进行解释道歉。

  案例评析
 
  本案中,该公司发布藻蓝蛋白产品的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导消费者,应当依法受到惩处。宣传广告发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不得对消费产生误导。若发现因虚假违法广告,可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