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嘉禾县大家乐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郴州众健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国泰香米,碎米(小碎米)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二)湘乡市福利中心(湘乡市光荣院)使用的,标称湘乡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培优288(大米),碎米(小碎米)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 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湘乡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保靖民族中学食堂使用的,标称永顺县松柏溪州米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松柏大米,碎米(小碎米)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 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四)邵阳九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匠老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板鸭,总砷(以As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平江县辉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江县实食佳酱干厂生产的平江酱干(香辣味),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新宁县金石焦家垅小学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宁远县实验小学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八)吉首市中驰·湘郡礼德学校使用的鸡蛋,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衡阳市蒸湘区刘定蔬菜批发行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衡阳市蒸湘区王小平蔬菜摊销售的辣椒,镉(以 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湖南大学南校区五食堂使用的茄子,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湖南跃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精品牛肉,地塞米松项目、氟苯尼考项目和磺胺类(总量)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上海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分公司销售的宁德大黄鱼(海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衡阳、湘潭、邵阳、岳阳、益阳、永州、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