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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文章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0-18  点击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74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730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福建莆田灵麦麦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7月27日生产的爆浆小贝肉松球,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甄选街商贸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问题
 
  (一)武夷山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焦糖瓜子(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苍南县矾山镇一泉肉燕小作坊2024年1月26日生产的蔬菜小笼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鼎市君凯超市。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三明碧桂园分公司销售的莴笋干(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8日),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州市晋安区彪哥餐饮店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4年8月2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农药残留问题
 
  (一)福建省平和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大世界购物中心销售的绿韭菜(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厦门乐海百货有限公司绿苑购物中心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6日),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岩万达广场店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岩万达广场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晋江市西园优势购生鲜超市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6日),吡唑醚菌酯、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标称漳州市立辉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25日生产的乌梅干,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泉港国好民水果店。
 
  六、其他污染问题
 
  (一)漳州市龙文区泓霖餐饮店的浅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台江区福德京鱼丸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漳州市龙文区比翼鸟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