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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4年第18期)
  文章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0-29  点击数:1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豆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罐头、食品添加剂、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糖果制品和特殊膳食食品21大类食品共400批次,检出10批次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食用农产品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镉、除虫脲、吡唑醚菌酯;饮料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豆制品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铅;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铅。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