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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湖北海棠叶等新食品原料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773号)
文章来源:
国家卫计委
时间:2014-09-04 点击数:79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经审查,拟批准湖北海棠叶、竹叶黄酮、产丙酸丙酸杆菌、燕麦β-葡聚糖、叶黄素等5种物质为新食品原料。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sohu.com
附件:
湖北海棠叶等5种新食品原料 .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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