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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215号)
  文章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时间:2015-01-12  点击数:177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易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和蛋白粉类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抽检产品类别涉及蛋白粉类以及声称减肥、通便、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和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等功能保健食品。共抽检产品33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名单见附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本次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予以查处,有关查处情况将另行通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进一步加大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