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舒尚月 杨丽娜)截至1月16日,恩施市食药监局窗口共发出10件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
恩施市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保健食品作为食品的一种特殊类别,对其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从2015年1月1日起,将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纳入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按照普通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核定为保健食品。
恩施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一定要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免出现违法经营行为,对于逾期不办证的,恩施市食药监局将予以查处。
晚报讯(通讯员 舒尚月 杨丽娜)截至1月16日,恩施市食药监局窗口共发出10件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
恩施市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保健食品作为食品的一种特殊类别,对其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从2015年1月1日起,将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纳入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按照普通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核定为保健食品。
恩施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一定要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免出现违法经营行为,对于逾期不办证的,恩施市食药监局将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