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王思北)记者9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食药监总局将对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这是继此前针对银杏叶药品进行专项整治后,为防控问题银杏叶提取物风险,在保健食品领域展开的又一检查行动。
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司长王红表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两家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涉嫌生产经营用盐酸工艺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有些已流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此,开展此次对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企业的执法检查。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5年5月28日,食药监总局共批准含银杏叶及其提取物的保健食品457个。“为保护公众健康,要求所有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王红介绍说,自查主要包括是否从上述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是否使用盐酸工艺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以及是否在使用的银杏叶提取物原料中违法添加其他物质等五方面内容。
食药监总局要求,企业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必须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此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所有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银杏叶提取物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