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崔艳 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监管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四十四条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促进全省保健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意见》包括:准确把握当前保健食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使命感;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与遵循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工作,规范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突出问题治理,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完善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有效监管;优化指导服务,大力促进吉林省保健食品产业发展升级;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保健食品监管法治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意见要求。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医药健康支柱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在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着力加强指导服务,助推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明确服务发展的重点方向,全力支持保健食品企业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以人参、五味子、红景天、梅花鹿和林蛙等大宗名贵动植物为原料,开发高附加值保健食品;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保健食品准入效率;三是鼓励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对各地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给予积极扶持;四是发挥监管部门资源优势,服务产业发展,进一步搭建保健食品研发与技术转让服务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与对接;五是监督检查与规范指导相结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六是以审评审批为载体,帮助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七是推进《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实施,促进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