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保健食品主要包括辅助改善记忆力、增强免疫力、减肥、辅助降血脂、缓解体力疲劳、改善营养性贫血类保健食品、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及银杏叶提取物原料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和食药监办许【2010】114号文附件、经过有关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和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等。抽检项目包括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功效成分、非法添加等49个指标。共抽检保健食品样品21批次,涉及4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4.29%。。其中:
1.抽检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50%,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茶多酚。
2.抽检银杏叶提取物原料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2.5%。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含萜类内酯。
3.抽检辅助改善记忆力类保健食品1批次、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3批次、减肥类保健食品1批次、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3批次、改善营养性贫血类保健食品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此次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茶多酚,银杏叶提取物原料不合格项目为含萜类内酯,经检测不符合企业明示质量标准和内控原料使用要求,并不涉及食品安全性指标,我局已对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后处理工作,要求企业查明原因,下架召回相关产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