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食品伙伴网首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资讯
法规
首页
资讯
数据库
标准
法规
论坛
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食品
请输入检索词:
新闻中心
中国食品
权威发布
国际食品
国际预警
食品科技
外讯导读
观点评论
产经企业
会展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食品
福建取消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备案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作者:谢贤伟 时间:2015-11-26 点击数:78
本报讯 (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肖紫芬) 省食药监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备案。
今后,持有保健食品产品注册批件、具有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企业,在委托生产双方明确质量责任义务的情况下,可直接委托具有生产产品相同剂型生产资质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加工产品,不需要进行备案工作。委托加工的保健食品标签只需要根据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相关规定,真实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信息即可。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微信
下一篇:
山西省今年抽查保健食品598批次
上一篇:
国家食药总局公布31种假冒保健食品 昆明产“我们的小丸子”是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