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商间传播的一张随便果宣传图
吴方伟报道 近日,一种名为“四季优美随便果”的微商产品占领了大多数人的微信朋友圈,代理们宣传称具有治“便秘”、“减肥”、“祛痘”等十多种功效。记者调查发现该产品既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而是一款涉嫌违规宣传的普通食品。
随便果代理每天频繁刷屏,微信、网站宣传“铺天盖地”
记者以代理随便果为由,加了几位随便果代理的微信。接下来的几天,记者发现,朋友圈立即就被他们“占领”了,随便果的宣传信息频繁刷屏。记者统计发现,这些代理每天所发的宣传信息至少在5条以上,有的甚至一天10多条。从这些宣传可以随处看见“随便果祛痘”、“随便果减肥”、“绿色排毒之王”、“便秘克星”等内容。
微商在朋友圈以及微博等频繁刷屏
随后,记者对此进行咨询,一位代理在微信里给记者介绍,“我们的产品是台湾进口的一款纯草本排毒食品,主要改善便秘、减肥瘦身、祛痘祛斑、调理肠胃。”他还告诉记者:“产品效果好,见效快。”
随便果分为不同阶段,起到不同效果
记者也向其他代理进行咨询,也都是得到类似的答复,这些代理告诉记者,针对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疗程”,“如果是改善便秘,一个月需要2盒;减肥的话,一个月需要4盒,15天左右能看到明显效果……”
“四季优美随笔果”微信公众号上介绍称功能性食品
另外,在网络上,随便果的宣传文章铺天盖地,一个“随便果史上最全介绍”文章介绍,“四季优美随便果它是蜜饯类的功能性食品……百分百纯天然,无添加剂,无毒无副作用,集缓解便秘、排除宿便、清洁血液、消痘祛斑,醒酒解毒、减脂控重、纤体收腹、调内分泌为一身,男女老少皆宜的快消、排毒产品。”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这些宣传资料每天被这些代理们转发宣传。更直接的是,这些宣传资料直接面向消费者群体。在咨询过程中,代理们都将这些介绍资料直接发给记者,进行宣传。
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截图,自称是功能性食品,有治疗便秘、排毒养颜等效果
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截图,不乏“排毒”、“清脂”、“净肠”等宣传
据悉,作为来自台湾的进口食品,随便果生产商为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商为深圳四季优美贸易有限公司。在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也提到“随便果是一款功能性食品,对治疗便秘,排毒养颜、减肥祛痘等方面效果不错。”同时标称“排毒”、“清脂”、“净肠”等。
深圳四季优美贸易有限公司官网截图,随便果中每种成分单独提出,对其功效进行详细介绍
而在深圳四季优美贸易有限公司的官网上,虽然未直接宣称产品功效,却将随便果中每种成分单独提出,对其功效进行介绍,称“决明子有清热明目、润肠通便、保护肝肾之功效,对降血压、降血脂、防治冠心病和肝炎也有不错之功效。郁李仁润燥滑肠、下气行滞、利水消肿,有改善津枯肠燥、食积气滞、腹胀便秘、水肿脚气、小便不利之功效……”
随便果“中国区授权旗舰店”官网截图,“便秘克星”、“排毒之王”、“通便+排毒+瘦身”宣传十分醒目
随便果“中国区授权旗舰店”官网消费者效果对比反应宣传截图
同时,在号称随便果“中国区授权旗舰店”官网上,随便果的类似宣传十分普遍,“便秘克星”、“排毒之王”、“通便+排毒+瘦身”宣传十分醒目,同时各个成分功效介绍以及各种消费者效果图对比,非常吸引消费者眼球。
只是一款普通食品,宣称或暗示有十多种功效,代理宣传直呼十分神奇
虽然在宣传资料中,随便果自称为“功能性食品”,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功能性食品是指具有特定营养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肌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通常来说,功能性食品被称为保健食品。那么,这个随便果是不是人们通常意义上说的保健食品呢?
随便果产品包装定位为“糖渍青梅”,只有普通食品的“QS”认证标识
记者调查发现,在“随便果”的产品包装上发现其定位为“糖渍青梅”,在包装上,随便果没有标有代表其身份是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识,只有普通食品的“QS”认证标识。同时,记者根据产品许可证查询,其产品名称为:蜜饯,这么看来,随便果只属于普通食品范畴。对此,记者拨打深圳四季优美贸易有限公司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均未得到回复。
随便果宣传资料统计,对十多种情况有直接或间接作用
另外,记者根据随便果的宣传进行简单整理统计发现,其宣称或暗示竟对“减肥”、“便秘”、“祛痘”、“糖尿病”、“失眠”、“痔疮”、“痛风”、“结石”、“月经”、“胃病”、“醉酒”、“风湿”、“脚气”、“三高”等十多种情况有直接或间接作用。
代理微博宣传截图
随便果的神奇不仅于此,记者在网上发现,随便果的这些“功效”已经被代理传得神乎其神,网友“薰衣草东东”在网上直接宣称,“我的小姐妹的爸爸吃了随便果,头发慢慢变黑”,同时她还附上照片来证明。
代理微博宣传截图
另外,网友“痞子鱼夫2001”也在网上宣称,“小宝宝出疹子,急坏家人。但是被一个神奇的果子洗了好很多。随便果泡水治湿疹和痱子最有效,绝对比什么药物都要好得多。”网上关于此类“神奇”宣称的帖子比比皆是,有的网友直呼随便果为“神仙果”。
代理微博宣传截图,宣称能治脚气
更甚的是,许多代理商直接附上儿童食用随便果的照片进行宣传,宣传信息显示这些儿童最小的只有八个月或十个月大,代理们称:“不要再说我们随便果不敢吃,难道我们会拿自己宝宝开玩笑。”
儿童食用随便果作为宣传十分泛滥
律师声音:普通食品宣传中不能宣传任何功效,否则涉嫌违规宣传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杨彬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随便果的销售宣传已涉嫌违规。
杨律师同时也指出,《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含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广告法》中也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像随便果宣传中出现“排毒之王”、“便秘克星”等宣传字眼,以及采取消费者食用效果反馈以及十岁以下儿童进行宣传都是涉嫌违规的。
新《广告法》规定:朋友圈发违规宣传广告也要担法律责任
据悉,随便果就曾在今年8月份被第一财经日报曝出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相关规定,记者也了解到,深圳四季优美贸易有限公司在微信渠道也发表严正声明,称严禁渲染或夸大“随便果”的产品功效,但是在微商代理宣传中,并未得到改观。
近年来,微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由于监管滞后,虚假违规宣传乱象横生。微商绝不是“法外之地”,其也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规范自身的运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朋友圈进行产品违规宣传,杨彬律师指出,9月1日实施的新《广告法》就有明文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微商在微信圈里向他人散布或转发虚假广告,如果造成他人权益受损,那么就要承担责任。
据新《广告法》第55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杨彬律师特别提醒广大网上消费者,由于当下许多微商的信息资料都不完整,一旦要追究虚假广告的责任非常困难。对此,消费者应该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违法广告,主动留存证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