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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用汤臣倍健鱼油无效果 起诉姚明索赔1分钱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郝笑天 时间:2015-12-26  点击数:236     

    因感觉服用药店卖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没有效果,认为销售人员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顾客冯先生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汤臣倍健代言人姚明诉至法院。冯先生向药房索赔588.2元,向姚明索赔1分钱精神损失费及取证费1万元。近日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诉求

    退还货款 向姚明索赔1分钱

    原告冯先生诉称,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的销售人员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可以对三高人群、心脑血管疾病人群、脑溢血、脑血栓、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老年痴呆人群、记忆力衰退、视力衰退及有花老趋势者等有治疗作用,适合少吃海鱼或不吃海鱼人群。

    冯先生信以为真,于2014年2月20日购买了涉案产品,但后来发现上述产品名不符实,存在虚假宣传和严重欺骗消费者的情形。姚明作为上述产品的代言人,故将药店作为第一被告、姚明列为第二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退还货款88.2元、赔偿500元。同时,冯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姚明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分钱及取证费1万元。

    被告药房

    无虚假宣传 否认主动销售

    12月24日下午,本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冯先生本人,被告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及姚明的辩护人参加了庭审。

    对于冯先生的诉求,药房及姚明两方均称不认同。“我们作为正规企业,所销售的汤臣倍健产品是合格的产品,并且在行业中享有一定的美誉,在销售中也没有做过任何积极主动的销售,更不存在原告所述的虚假宣传,所以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药房辩护人称。

    被告姚明

    未参与经营 原告恶意诉讼

    姚明的辩护人首先指出,购买产品的实际上并不是冯先生本人,因此冯先生不具备民诉法规定的诉讼主体。“另外,我方认为本案不存在姚明任何的虚假宣传,姚明和药房之间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也没有参与药房的经营活动。”姚明辩护人还认为,冯先生提起的是一个恶意诉讼。“原告对药房的索赔金额才588.2元,但姚明为了准备这场诉讼,支出的诉讼费用远远超出这个数字。只是因为姚明是公众人物,有一定的义务,所以愿意配合法院查明事实,但原告在诉讼中不停地举证、不停地延长举证期限、不停地变更诉讼请求,因此原告诉讼具有恶意,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争辩焦点

    涉案手册从哪里取得

    庭审过程中,冯先生出具了15种印有涉案产品的小册子,并称这些“宣传册”上均标有与实际不符的功效。药房方面认为,冯先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册子是从百姓阳光药房取得的。“我方认为,首先这些不是宣传册,因为部分册子上特别印着‘内部使用’,并非一般意义上发放的宣传册,其次我们也没向原告交付过这些册子,他应该是从其他渠道取得的。”

    对于将姚明列为被告,冯先生解释称,“因为我喜欢姚明,当初看这些产品是他做代言,所以我特别相信。”他说,因为自己对海鱼味道比较敏感,而产品的鱼味儿比较大,每次都是强忍着吃,但发现产品没有功效,因此对其精神造成了损害,故此起诉索赔精神损失费。冯先生说:“我还特意给姚明寄了一本印着他的汤臣倍健宣传册,希望姚明可以停止宣传。”不过姚明的辩护人对此否认,“姚明没有收到过原告寄来的快递。”

    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