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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今年将对近8万批次食品安全抽检 高关注度食品重点抽查
  文章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周伟 时间:2016-02-24  点击数:11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周伟)2月24日,记者从在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抽检近8万批次,同比增长1万批次以上。包括完成中央转移地方(简称“国抽”)11594批次,省级抽检(简称“省抽”)21300批次,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抽检不少于43920批次。
 
    抽检品种覆盖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实现产品、项目、地域、业态全面覆盖,并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对大众食品、高风险食品和往抽检发现不合格及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区域和食品品种等的抽检频次,要求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中风险)每半年抽检一次,一般风险(低风险)每年抽检一次。
 
    关键词一:

    国抽:11594批次调味品酒类抽得最多
 
    据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实行一盘棋统筹安排计划,明确分工、相互衔接,一般分为国抽、省抽、市抽和县抽四个层级,今年全省将完成国抽任务11594批次,涉及31大类179个食品细类。国抽抽检对象为全省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同时加大对省食药监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抽检力度。
 
    记者查阅抽检计划发现,在计划接受抽检的31大类食品中,调味品类占比最高,达到了1456批次;仅次于调味品的为酒类,为1298批次。具体分配到地方,成都、德阳和绵阳承担的调味品类抽检任务较多,而酒业较为集中的成都、泸州和宜宾承担的酒类抽检批次最多。
 
    关键词二:

    省抽:21300批次省内生产企业全覆盖
 
    今年,省抽将继续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保障,全年将完成21300批次抽检任务,其中常规抽检14834批次,评价抽检2100批次,专项抽检4366批次,抽检对在保证省内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可在本地经营环节抽检一定省外产品。
 
    专项抽检主要针对全省食品专项整治、专项检查配套的重点产品以及高风险产品、节令产品的抽检。目前,已安排端午、中秋、元旦等节令产品集中抽检合计500批次,其中腌腊肉制品200批次、茶叶100批次、粽子90批次、月饼110批次。抽检样品主要在经营环节购买,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杂食店等不同业态。
 
    关键词三:

    市县抽检:不少于43920批次主抽农产品
 
    市、县级农产品抽检主要是抽取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今年我省应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总量不少于43920批次。
 
    各市(州)局食药监管部门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各县(市、区)一级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食用农产品,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
 
    关键词四:

    抽检结果处理:及时公布
 
    抽检单位在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的,应及时上报。各市(州)食药监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进行有效整改。
 
    被抽样单位或标示生产者对不合格样品检验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经复检无异的,根据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对问题食品进行曝光,并根据需要进行风险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