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是不是意味着冬虫夏草不具有保健功能?市面上相关保健食品怎么还没下架?”近日,随着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少关注保健品市场的消费者提出疑问。
3月22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食药监局保化处负责人。据介绍,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目的是为了在合理保护冬虫夏草资源的前提下,高效开发利用冬虫夏草资源,推动高端科技含量保健食品的研发,研究建立珍稀原料用于保健食品的有效监管办法。而此次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国家食药监总局已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公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可。
“这并不是说含有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不能吃,不能卖了。”该负责人表示,《通知》对于已经批准上市的相关保健食品并没有影响,并且目前也没有接到关于相关产品下架退市的通知。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大家,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也不能代替其他食品,确保健康需要坚持正常饮食。 (记者 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