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焙烤食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等4类食品共计1761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33批次,不合格样品128批次。具体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