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铎 作
每克售价高达千元的“极草”,日前已从保健品中“除名”,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开发文要求停止“极草”的相关经营活动。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火热的保健品市场背后,是大量保健品依靠炒作概念、夸大宣传等占领市场,成本和研发费用则只占很小比例。按照国家规定,保健食品的科研经费应占其利润的3%至5%,但很多保健食品企业在科研上的投入不及利润的1%。很多厂家自己不研发,而是采取买断经销权或外购产品的办法经营保健品。(5月11日新华社)
随着“极草”一事尘埃落定,人们终于可以客观梳理其前世今生。据悉,该公司曾豪掷10亿元广告费,打造高科技概念、标榜产品功效。而事后证明,其不过是夸夸其谈和漫天扯谎而已……于是,我们不得不再次追问,前端的“广告审查”何在?广告发布者为何会任由不实广告放出?之于此,除了显而易见的利益诱导因素,想必更该关注到深层次的机制缺陷。
可以说,现有的广告审查模式,天然就容易给保健品的虚假营销留下空间。按照相关规定,广告发布者的义务有二,“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但在现实中,其往往多侧重于前者,也即进行“资质审查”、“形式审查”;至于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则往往有心无力。具体来说,由于广告发布者不具备完整的医药领域知识,而无法对保健品广告展开真正的“实质审查”——理想状态下,必须要有专门的业务机构,基于专业判断,对保健品广告的措辞逐条评判才是。
由营销重金所堆砌出来的“保健品神话”,正在一个个被曝光出的真相面前趋于瓦解。置于如此大背景下,无疑亟待重申一个常识,那就是“保健品本质上只是食品”!明乎此,才能实现保健品的彻底去魅,才能避免一个混乱的产业继续混乱。 (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