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承认,保健食品行业中存在着借产品名称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的现象,禁止保健食品名称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是遏制产品不当声称的有效办法。但是,有效不等于有益,一纸限令规定不得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并且要求已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变更名称,绝对不是制止行业乱象的好办法。事实上,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告的执行并不顺利,连发两个公告却没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受到了企业的抵制。虽然治病,但却带来巨大不良反应的绝不是良药,抑劣最好的办法是扬忧,为规范的龙头企业和优质品牌产品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目前,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已经实现了从规范中发展到发展中规范的升级。在数千家保健食品企业中,好企业多于坏企业;在数百万保健食品行业从业者中,守法者多于违法者。一些生产保健食品包括那些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产品的企业属于好企业,属于守法者。如果为了制止个别害群之马的恶行,减损行业绝大多数企业的权益,不仅达不到规范行业的效果,而且也阻滞了行业的发展。监管的目的是引导更多企业走向行为规范,而不是限制企业手中产品的名字。
其实,违法者最惧怕的不是监管,而是行业整体自觉的规范。监管的力量有限,行业自律的行为永恒。任何违法行为总会阻挡行业的发展。当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升级时,整个行业就会形成成长的共识;当违法者阻挡行业成长脚步时,企业为了发展需求,一定会团结起来主动清除违法者。而带领行业成长的,就是那些有信誉、有实力的品牌龙头企业。因此,创造优化的环境,培育行业的共生意识,培育品牌企业的责任意识,应该成为保健食品行业监管者努力的方向。
市场上的良币多了,劣币自然被驱逐,行业里的品牌多了,不法行为自然会减少。扬优的方式是每一项具体的政策法规和执法行动,其背后凝聚的是监管者的智慧,这智慧来源于对法律的恪守,对行业的理解,对市场的研判,对社会的负责。科学监管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执法者精细耐心的作为。与此同时,扬优也是共治的行动。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企业的担当多一些,科学家的勇气多一些,消费者的自省多一些,保健食品行业就会有更多的优质品牌迅速成长,为行业带来一派春暖花开。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