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工商红盾信息网获悉,以往,开餐馆要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卖食品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是对食品经营者的基本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食品经营业态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混合型”经营现象已十分普遍。为适应食品产业发展形势变化,从今年6月起,福建省正式施行《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将取代适用多年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厦门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运行使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新版证书呈现三大特点
除了“三证合一”,新版证书还呈现“信息丰富、项目细化、分类审查”的特点。
信息丰富:《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增加了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描证面上的二维码,便可获取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包括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等信息,便于社会监督。
项目细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经营者主体业态按主要经营项目归类,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个类别,如果企业申请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还需要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经营项目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热食制售等10个大项8个小项,这些都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有明确标注。同时,许可证有效期限进一步延长,从改革前的3年延长至5年,大大节省了食品经营者的申办成本。
分类审查:“三证合一”打破了食品安全分环节、分品种监管的旧模式,解决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等问题,同时新证还就互联网食品经营等新兴业态进行了标注,有助于网上外卖行业走出监管“真空”,利于对多种业态混合经营实行有效监管,保障线上线下食品安全。
根据规定,对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除了基本要求之外,还针对食品销售许可、餐饮服务及单位食堂许可、互联网食品经营许可分类制定审查要求。
从事食品网络经营也需领证
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启用,堪称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后第一个重大改变,“即便只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也需要申办食品经营许可”。
“相关企业在新申领和换发新证时,填表选项中会有”是否含网络经营“。”工作人员以新细化的项目为例,指出新版许可证对之前存在监管盲区的网络食品销售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扩大了食品监管的范围,“网络经营的范畴包括食品销售和餐饮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销售,这是新证的新增项目,如果新证没有注明网络经营许可,将不能从事网上售卖活动。”
据了解,网络经营许可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网站地址等,有更严格的审核。这也意味着新证发放更加有利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行业的监管,切切实实地把好了市场准入关。
食品行业许可的一次大“瘦身”
“这一次变革,牵涉面较大,单思明区就有近1.5万户食品销售经营者和11600多户餐饮服务经营者,共将近2.7万户左右的市场经营主体,在三年之内要全部使用上新版许可证。”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科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食品经营者来说,“三证合一”后,既能满足经营多样化要求,又减少了许可数量。
而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而言,实行“三证合一”是食品经营监管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也更便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