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阿龙通过网上从安徽等地购进多个品牌的减肥保健食品成品来销售。后来他发现,卖半成品减肥药利润更高,于是买来裸粒胶囊、包装瓶,通过网上购进自己设计的包装盒、标签,自行灌装、包装成成品,然后储存在租房内,利用网络宣传、手机联系进行销售。而上家并未向阿龙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后来,阿龙偶然得知减肥药中不能添加一种名为“西布曲明”的成分,再结合顾客的反馈,猜测自己销售的减肥药中可能含该成分,但利益的驱使让他停不下来。
2015年11月,警方根据线索发现了阿龙和他的小仓库。阿龙交代,他分两次购买了10万粒散装的减肥胶囊,总共花费2.5万元,被查获时,已销售一大半。
经检测,阿龙卖的减肥药中检出西布曲明(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有可能引起危害严重的副作用,已被叫停生产销售)等有毒有害添加剂。
检察官认为,吴某(阿龙)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日前,他已被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