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美特咨询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中国食品
新闻中心
中国食品
权威发布
国际食品
国际预警
食品科技
外讯导读
观点评论
产经企业
会展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食品
“随便果”只是普通蜜饯 未取得“保健食品”资质
  文章来源:金羊网    作者:吴珊 时间:2016-09-28  点击数:273     
     近日,一款名为“随便果”的食品红遍了朋友圈。因添加有决明子、郁李仁等药食同源成分而被微商称之为具有排毒减肥、降血脂、治痛风的“神果”。消费者阿英日前就为了减肥而购买:“一盒128元,里面是一粒一粒包装好的梅子。”没想到,待五盒“随便果”吃完,她却一斤也没有瘦。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随便果”只是一款普通蜜饯食品。
 
    微商:朋友圈案例可“编”
 
    通过微信,记者结识了一名“随便果”微商Z,并在其引荐下加入一个“随便果”微商代理群。从群中,记者得到了一份详尽介绍功效、话术等的“随便果大全”。在功效原理篇中,“随便果”成了治疗便秘、痔疮、解酒、治痘痘、养胃、瘦身、降尿酸、治痛风的“神药”。“正常情况下便秘性肥胖、产后肥胖等敏感人群食用本产品7-20天后即可达到明显的减重目的……”Z表示:“这都是公司认可的,可以直接复制粘贴给客户。”
 
    对于微商朋友圈晒的“案例”,Z解释说可以从群里获得,也可以自己“编”。Z说,微商和公司的关系很松散,不签订劳动合同,只拿货卖货。在她做“随便果”的半年中,公司从来没监管微商群中的宣传内容,更没人监管微商朋友圈里的“自编”广告。
 
    医生:含药食同源成分≠药品
 
    记者查看发现,这款“随便果”产品只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一款“蜜饯”,并未取得“保健食品”资质,更谈不上药品。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医科副主任、主任医师梁文表示,决明子和郁李仁确实是“药食同源”的成分,不过,食品含有药食同源成分,“最多只是有益身体健康,而无法达到治病目的”。梁文说,至于“排毒减肥”概念,中医并无此说法。
 
    律师:功效宣传涉嫌违法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表示,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禁止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随便果’代理商的宣传中,涉及功效宣传,而生产经营企业深圳四季优美贸易公司并没尽到监管责任,二者均涉嫌违规。”朱永平说。
 
    记者通过邮件、微信公众号、400电话等与深圳四季优美贸易公司联系,均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