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同步建设,全面推进。2017年要实现两个“完成”,依托换证工作启动建设,对提出换证申请的企业,2017年7月1日前,要初步完成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独立、完善的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体系有效运行;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质量可控、来源可追、去向可查。
二是树立典型,带动推进。针对不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结合监管情况进行指导规范,发掘树立典型,选取瑞芝生物、振东五和、山西达利等企业作为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带动推进双体系建设。
三是把握实际,分步推进。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的不同对企业提出基本要求和鼓励目标,并逐步推进完成。最基本的追溯要求,企业可以利用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监管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原料购进、生产情况、产品检验和销售情况等信息,实现可追溯;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利用软件管理和二维码扫码等现代手段实现企业产品追溯、企业宣传、产品介绍、真伪鉴别等多重功能的信息化追溯体系。
四是强化监管,持续推进。建立省级保健食品检查员队伍,发挥监管骨干作用,提升生产监管能力,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力度,推进双体系建设规范提高、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