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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发布“元旦”“春节”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景文茵|佘沿霖 时间:2016-12-30  点击数:43     
    红网张家界分站12月30日讯(通讯员 景文茵 佘沿霖)年关将至,保健食品进入消费高峰时期,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
 
    走出购买保健食品“四误区”
 
    误区一是根据广告选产品。有的保健食品宣传能预防、治疗疾病并改善各类身体不适症状,在此提醒: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可轻信“疗效”、“速效”。 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
 
    误区二是看中优惠买得多。为了吸引顾客消费,商家“特惠活动”,“买了就送”等活动层出不穷。在此提醒:消费者必须理性购买,切勿一次性购买过量产品。并且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量食用、存放保健食品。
 
    误区三是网络购买入方便又实惠。网络购买保健食品需谨慎。在此提醒: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误区四是以为食品能治病。一些不法经营者,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界限,明示或暗示产品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在此提醒: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使用。一些具有辅助降压、降脂、降糖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只有降低疾病风险的辅助保健作用,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购买保健食品需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