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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
  文章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王静宇 时间:2017-02-22  点击数:54     
    本报讯 为保障市民饮食安全,昨日,省食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填补了对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的法律空白,是我省针对该领域监管的第一部法规。其配套制度《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也将同步施行。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创设了“食品小经营店”概念,指有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兼营食品,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考虑到“三小”的低小散乱是造成现行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条例》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品种限制,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禁止生产经营的具体品种,明确“三小”生产经营“负面清单”,“三小”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品种限制要求。例如: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小经营店、摊贩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