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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减肥药”竟是“泻药” 27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在淮安同时受审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网    作者:朱鼎兆 时间:2017-03-02  点击数:139     
    市民网购的减肥药竟然是泻药,你相信吗? 2月28日下午,27名嫌疑人同时坐在淮安市淮阴区法院被告席上同时受审,因为他们自制减肥胶囊,在明知含有有毒有害成分情况下,自制包装盒在淘宝网售卖,涉案金额近百万,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所售的减肥药竟等同于“泻药”,本案也将择日宣判。
 
    市民举报查获减肥胶囊15万粒
 
    2015年5月28日,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淮阴区国华御景园一业主田某家车库内,查获大量减肥胶囊,其中深圳某公司生产的红白颜色减肥胶囊3500粒、绿色胶囊15万余粒,共计价值人民币6万余元。同日,将田某传唤到案,经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检验,上述红白胶囊、绿色胶囊检出酚酞成分。
 
    因胶囊含有非法添加的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质,5月29日,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侦查。2015年10月27日至2016年8月27日,另外26名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陆续被警方抓获、投案自首,警方查获大量有毒减肥胶囊,均属三无产品,经检验除含有酚酞外,还有盐酸西布曲明成分,均是国家禁止添加在保健食品内的非食品原料。光生产的胶囊销售额就高达60余万元,此后再经他人通过淘宝网对外销售,谋取暴利。
 
    “三无胶囊”含有两种禁止原料
 
    2014年初至2月,丘某在明知盐酸西布曲明、酚酞是禁止添加在保健食品内的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网购盐酸西布曲明、酚酞等原料,在黄某等人帮助下,请他人帮助生产减肥胶囊,而后销售给深圳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田某等人,销售额60余万元。
 
    2014年初至2015年5月,田某等人在明知丘某生产、销售的减肥胶囊添加了有毒有害成分的情况下,仍以其公司的名义,在网上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00余万元。
 
    被告人田某、张某、成某等19人多次从该公司购进该减肥胶囊,明知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仍自行网购包装盒、标签、玻璃瓶等,将散装胶囊包装成各种虚构品牌减肥产品,并通过其自己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
 
    吃有毒减肥胶囊竟等同吃泻药
 
    这样的减肥药有没有效果,对人体有什么危害,记者在卷宗中看到,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该类减肥药出具的定性函中,明确写道:“酚酞”类别泻药,偶能引起皮炎、药疹、瘙痒、灼痛及肠炎、出血倾向等,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粪块阻塞,肠梗阻者禁用。长期应用可使血糖升高、血钾降低,可引起对药物的依赖性。 对于犯罪事实,27名被告供认不讳,对于自己的行为也是悔不当初。 庭审结束,公诉机关认为,丘某、黄某等15人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田某、石某等12人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均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数人有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