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保健品市场品种五花八门,品质鱼龙混杂。不仅夸大保健品功效的广告宣传十分普遍,一些销售商以特殊的营销方式进行欺骗式销售。
此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较为严重。令人担心的是,甚至有用药品冒充保健食品的,即在保健品中加入化学成分,如大剂量降糖药、降压药等,在没有任何医嘱的情况下长期服用,其毒副作用必定会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保健食品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已经成为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为此,安徽省食药监局通知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明确实行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即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并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
同时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首负责任制,建立赔偿和追偿制度,对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而造成消费者受损害的,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保健食品经营者应给予消费者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安徽省食药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少数销售的保健食品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的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与批准证书不一致,不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或保健食品产品不在有效期范围内;有的保健食品名称与批准证书不一致,存在虚假或夸大功效、扩大适宜人群等违法行为。为此,安徽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强化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增加对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对监督抽检中发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