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是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特殊食品。消费者千万不能抱有“吃保健食品能治病”的观念,以免误入保健食品消费误区。不要盲目相信有些非法广告对保健食品的夸大宣传,不要讳疾忌医,有病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耽误正常治疗,导致病情加重。
二、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通过会议宣讲、健康讲座、咨询活动、体验、“免费”体检、办晚会、参观公司(基地)、“免费”旅游、“免费”义诊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但仍属于食品经营范畴,应当依法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近年来,大理州查处的在宾馆、酒店等场所举办的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都存在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情况。
三、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在正规保健食品包装上,标示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保健食品标志(俗称小蓝帽)。
辨识保健食品真假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四、保健食品也有禁忌,在标签的显著位置应标明不适宜人群及“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用于疾病预防、治疗”,消费者选购之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和标签。若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新科技”、“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表述的,或者明示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的,均不符合法规规定,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五、购买保健食品后请妥善保管好购买凭证,如购物小票或发票,购物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凭据。消费者如发现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朋友,请谨慎购买任何以会议营销形式推销的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