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这些产品进行取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内有非法添加物“西布曲明”及“酚酞”成分 。
据了解,西布曲明和酚酞是国家食药总局明令禁止的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它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酚酞是一种化学制品,主要用于医药泻剂和合成塑料制造,口服后会刺激结肠,阻止肠液被肠壁吸收进而引起腹泻,甚至危害神经系统。
执法人员透露,该减肥产品的经营者通过网络对这些含有非法添加的“减肥药”进行销售,销售行为隐蔽,涉及地域较广,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危害性较大,该行为已经涉及犯罪。目前,该案件已报送至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消费提醒
一、网上购买保健食品时,注意核查是否标注“蓝帽子”标志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可查询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
二、服用宣称有显著减肥功效的保健食品需要注意,如出现口干、尿频、心跳过速、频繁失眠、口臭等不适,请立即停用,相关产品可能非法添加了药物成分。
三、消费者如发现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