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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专项治理 成效明显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作者:陈瑷|郭冬梅|程伯全 时间:2017-08-01  点击数:65     
    今年1月初开始,为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非法营销,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广电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四川省各市(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部署,及时开展行动部门联动,成效明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了解,在持续6个月的治理行动中,四川省范围公安、工商、食药监局三个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7330人次,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2984家,处理投诉举报185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4件,责令停业44家,取缔无证营销点15家,扣押违规保健食品货值金额14.34万元,罚没款180.92万元,为群众追回财物损失54.14万元,在社会中取得良好反响。
 
    行动期间,各级食药监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宣传挂图、举办讲座、发布警示等形式,加强了对保健食品的科普教育,加大了对公众营养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对保健食品的基本辨认能力和维权意识,不至于受到违法广告的影响,积极引导了消费者理性消费。据了解,本次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各市(州)食药监管部门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60次,通过MAS平台编发手机短信10余万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挂图2.8万份,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5.66余万份(张、条),进社区举办讲座163次,接受群众咨询6200人次。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到案件查办的攻坚阶段,下一步,四川省食安办及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监管衔接,对申报、备案的会销信息进行信息共享。专项行动将继续采取明察暗访、全面排查、重点治理等形式,联合执法,强化案件办理,严查为流动营销保健食品提供场地的行为;打击固定门店违法宣传行为,不定期检查其场地出租记录,对有固定场所的涉嫌非法营销保健食品的门店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责令其停止食品经营活动;约谈为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提供场所、搭建平台的酒店和剧院等。